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通知精神,局党组决定,要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起,令行禁止,率先垂范,逐一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控制公款消费 节日期间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廉政意识,遵守廉洁从政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公款消费中的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节日期间,各科室、各单位要强化“八项禁止”:严禁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宴请、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和邮寄贺年卡、明信片;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会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二、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全局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真诚关注群众诉求,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进一步转变人情观念,对节日期间发生在身边的以拜年、慰问为名义的人情交往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自觉抵制不正常的“人情风”,避免因人情而以身试纪试法。为此要做到“四个决不”:决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商业预付卡、会员卡和其他节礼,已经收受的,要按照规定清退;决不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决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禁令落到实处 各科室、各单位要站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责任,认真部署安排,抓好节日期间“八项禁止”、“四个决不”的落实。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局纪检组、监察室要会同局办公室、财务等部门,就公务费支出情况、公务卡推行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有关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三是建立公车封存机制。节日期间,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除必要的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一律集中封存,市纪委监察局和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将进行抽查。四是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关于节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腐败问题的举报,局举报电话:0370-3390811。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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