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建设科技工作是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领域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依据《河南省“十二五”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商丘市“十二五”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有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丘市“十二五”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继续深入推进《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各项战略部署的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是“十二五”建设科技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河南省中原经济区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快创新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支撑和引领城乡建设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十二五”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建设科技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持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指引下,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发展总体目标,以促进城镇化与城市健康发展为主要任务,以“四节一治”为重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组织,提高建设事业整体技术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建设科技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较好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依靠科技进步,出台相关文件,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为了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能资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商丘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2009〕77号),转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下发了《365bet体育在线总站关于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应用的通知》(商建〔2011〕83号)等文件。以上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法规依据,对我市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的规模化应用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列入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个,示范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我市风光能源公司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核定补贴光电装机容量2.0MW。
(二)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成效明显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从“十一五”初期的50%提高到了100%,标准实施率也由30%逐步提高到了95%以上,其中市规划区实施率已达98%以上,县实施率达85%以上;几年来,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460万平方米。提请市政府出台《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商政〔2011〕75号),有效促进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加快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全市建筑节能累计节约标准煤近10万吨。共争取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约3000万元,有效推动了我市建筑节能的快速发展。
推进“禁实”向乡镇延伸、向“禁粘”拓展。4个“禁实”试点乡镇全部通过验收。加大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力度。全年新型墙材产量达到20亿标砖、应用比例达到97%。加快新型墙材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重点培育2家非粘土类新型墙材骨干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近30家,总产能达到25亿标砖,从业人员5000人。
(三)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计划,促进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的推广转化
按照省厅要求,通过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工艺推广限制力度,定期转发技术公告或推广目录,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工作。几年来,共有6家节能材料生产企业的10多个产品获得省厅认证。建筑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方面,每年优选省内外重点推广项目进行备案推广,召开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推介会、现场会,组织市内知名企业参加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组织的绿色建筑博览会和房产博览会,为建筑节能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光电建筑应用,带动了一批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板生产企业在我市发展壮大。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市建设科技“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整合资源、引领未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保证作用,提高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涉及我市未来几年科技发展的全局,在战略研究方面将突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科技工作的宏观统筹,以省市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科学民主和方法创新。
(二)发展目标
以节能和减排为先导,发展资源节约型城镇。推广资源节约型、高耐久性绿色建材,提高城镇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城镇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在“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十二五”的科技攻关,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推广一批能够带动整个行业技术进步的实用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二五”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涉及我省未来几年科技发展的全局,在战略研究方面将突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发展规划》,强化科技工作的宏观统筹,以省市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科学民主和方法创新。
(二)低碳生态城规划建设
积极引进和改进低碳城镇发展的技术手段,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积极推广运用低碳技术,为城镇化进程中低碳生态城市(社区)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建筑运营阶段,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碳排放,并尽可能多地使用环保、可再生或快速再生材料,以满足对低碳、节能建筑建设的需要。
推广节地紧凑的城镇建设模式,改善城市园林绿化方式,积极开展生态城镇的国际合作和老城市“生态化改造”。
(三)城镇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管理
加大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与相关政策、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新型农村社区的技术政策以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奖励机制等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以新型城镇化引导建设科技发展,推动我市建设。
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一体化配置与推广应用。
(四)城镇防灾减灾
推广建筑结构隔震、减震及抗震控制技术的应用,加大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
促进既有建筑的安全性诊断与加固改造成套技术的工程应用。
加强城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大空间公共建筑火灾预防与控制技术以及外墙外保温防火技术的应用。
加强城乡自然灾害监测、防治技术推广与应用,提高该领域的灾害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推进建筑节能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标准体系的应用建设,积极推进建筑能效标识系统以及建筑节能优化设计技术的应用。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成套技术、冷热源及室外管网系统调节控制技术以及建筑节能计算机控制技术的推广与工程应用。
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关键技术和设备,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加强节能建筑围护结构与部品的应用;积极引进结构自保温技术,推广外墙外保温成套技术、屋面高效保温隔热与防水技术、节能门窗与幕墙新产品以及各种遮阳技术等。
(六)新型工业化建筑体系
以形成集群化、集约化和生态化新型建筑工业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的步伐。
积极推广利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加大对新型结构体系、装饰装修工程和水电、暖通、弱电等专业建造工艺的应用,突破传统建造模式,推行精益建造、清洁生产、文明施工的现代建造模式。
提高建筑构配件标准化、系列化与定型化程度,加大建筑部品部件的产业化生产比重及在建筑结构体系中的应用率,推进与现代建造方式相匹配的建筑体系和产业化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施工现场装配和机械化生产能力,逐步实现生产制造、现场施工的机械化和手持机具相结合的多层次技术装备结构,全面提升建筑工业化的技术装备水平。
(七)既有建筑改造成套技术与功能提升
建立健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发挥人才优势,科技先行,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造技术条件。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套技术的引进、推广与应用,引进建筑节能检测新技术以及既有墙体、门窗、幕墙、屋面的节能改造技术,推进既有建筑电、气、水等设备节能改造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以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和用电用水的节能改造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引路,推动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等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技术与管理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
(八)可持续住区和建筑环境保障、绿色建筑、绿色建造和施工技术与装备
实行绿色建筑的推广机制,建成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基地和优秀示范小区,探索生态智能建筑的建设,推行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科学技术与成果,实现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物料生产、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回用过程)中高效率地利用资源(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在工程施工领域积极推行节能环保的绿色建造技术。
(九)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发展废弃建筑垃圾回收与再利用技术,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垃圾生物处理技术。
加强村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综合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构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将建筑废物综合利用推向市场。
(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应用等。
积极推广智能建筑新产品、新技术,重点推广通过建筑设备智能化实现节能控制和全局优化的新技术。
完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形成较完善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体系。
应用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共享与服务技术以及数字城市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交易监管、房地产企业信用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加快城市建设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平台和小城镇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步伐。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建设科技投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财政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发展基金,推进科技投入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企业、社会、政府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建设科技工作特点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通过有效配置和共享,形成服务于建设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按照我市建设科技的重点技术领域,启动科技振兴计划,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充分调动企业、高等院校的积极性,开展科技攻关,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
(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健全科技规范体系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对促进行业进步和推广应用前景好的技术,及时提出标准编制建议。落实推广、限制、禁用制度,加大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工程质量。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用技术推广
依托高等院校和企业,加强建设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应用示范。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推广会,重点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成果。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的作用,扶持和培育各类技术推广机构,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鼓励建设企业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并将应用水平和科技含量等要求逐步纳入优质工程评定、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环节,形成新技术转化推广应用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投资商、开发商的主导作用,推进成套技术的系统集成与应用。
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产业领军企业。指导一级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着力提升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关键技术,引导企业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在企业各类资质标准审定中,突出企业专有技术和工法,突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提升技术集成和管理集成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
(四)强化示范工程建设,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继续抓好现有示范工程的建设和验收,全面总结经验,加快组织推广。继续推广实施新的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能耗监管系统、绿色建筑等领域加强示范工程建设,并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的跟踪管理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
抓好建设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示范应用。鼓励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并将应用水平和科技含量等逐步纳入优质工程评定、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环节,形成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有效体制。创建国家和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
积极促进市重点扶持大型建筑企业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指导并帮助我市一级建筑企业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在集成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为特级建筑企业资质就位创造条件。
加快“四新技术”及新型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等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集成和推广应用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成熟技术,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建设科技示范工程。
开展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推广应用 ,引导绿色、低碳建筑消费,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低碳园区(小区)示范。
(五)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提高产业队伍素质
发挥学校、企业、中介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着力培养建设专业人才,全面提高建设科技队伍、管理干部队伍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的素质。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围绕行业工作中心,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发挥有关建设科技专家在创新体系建设、技术攻关、政策制定、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完善的专家咨询运行机制。
(六)构建行业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建设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边、双边联合,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广泛开展区域协作和交流。
(七)健全科研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
探索设立建设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建设科研开发、科技奖励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制订实施激励建设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争取在科技进步奖项、科技项目计划、科研资助经费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建设科技目标考核工作,采用行政通报、经济激励等手段,将建设科技发展情况列为衡量行业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
(八)树立科技兴业意识,强化科技组织领导
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技兴业”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科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设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眼全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各县建设部门及其科技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建设科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落实科技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科技、财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整体推动建设科技工作的格局。
建设科技工作涉及领域广、行业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反映城乡建设现代化水平。未来一个时期,全市建设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持走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之路,不断开创建设科技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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