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市直各有关企业: 2017年市住建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4月6日—2017年5月10日 二、申报地点 市住建局人事科(613室)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以科(室)或企业为单位统一到市住建局人事科申报。 联系电话:3390801 附件:商丘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2017年4月6日 商丘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条件 1、申请初聘的人员,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可聘为“助理”级职务; 3、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二、关于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可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核条件 1、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务; 2、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3、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4、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5、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人员,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二年; 三、初聘、考核认定所需申报材料 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网址:http://www.hnzc.gov.cn/)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或《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以及以上表格的电子文本,提供本人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彩色1寸相片1张、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的,还需带“员”级资格证书、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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