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7〕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适应建筑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住建部颁布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现已批准实施,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请遵照执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同时废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具体内容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ginfo.mohurd.gov.cn)下载。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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