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河南省新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介绍了《条例》立法情况,就《条例》作专题辅导,并就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满仓、副省长徐光、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巡视员陈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组书记吴浩主持会议,副厅长张达出席会议。 刘满仓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物业管理是关系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就进一步做好《条例》宣贯工作,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和学习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为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徐光副省长指出,新《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保障物业管理规范、良性发展的重要法规,是物业服务行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制度保障。 就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徐光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任务,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意识,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标准,多措并举。三是坚决落实《条例》确定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政府统筹协调责任,落实业主大会制度,落实物业管理各方责任等。四是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就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吴浩强调,一要抓好会议精神落实。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上来。二要抓好宣贯组织的落实,各地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把会议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之中。三要抓好目标工作的落实,各地政府及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做好《条例》贯彻执行督查工作。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李承先作立法情况介绍。陈伟副巡视员莅会指导, 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工作要求。省人大法制委有关同志为大家做了专题辅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街道办、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企业的代表,省直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领导在主席台就坐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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