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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动员会上的讲话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6 08:57   点击数:

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金启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既是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的动员会,也是一年一度的学习教育动员会。经局党组研究,两个活动合并召开,统一主题,提前启动。活动的具体内容是,以学习《准则》和《条例》为载体,以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为主线,以“五查五解决五树立”为举措,以创建“五星科室”、 提升住建形象、推动住建事业科学发展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促进全局上下工作作风的改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责、履职尽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下面,根据市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我就抓好今年的学习教育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弄清什么是“四个不为”

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是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因此,全局上下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压力感和使命感。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四个不为”?

   (一)什么是“不想为”?这是从思想认识层面上说的。十八大以来,“老虎”、“苍蝇”一起打,众多腐败份子在纠正“四风”、反腐攻坚的浪潮中应声倒下。有的党员干部出于自保的心理,认为风声紧、查的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出现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事难办了”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还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个别党员干部思想消极、精神懈怠,信念动摇、目标不明,因吃不起苦、受不住累、担不起责而“不想为”。

  (二)什么是“不能为”?这是从能力素质方面说的。个别党员干部是因为“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之,即“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知识老化,能力不足,本领恐慌,无法作为。个别干部对新常态严重不适应,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宽、工作方法不得当。尤其在解决改革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上,不能迎难而上,关键时刻“掉链子”。害怕干工作,害怕接任务,尤其是对硬性任务推三挡四,推诿扯皮,干一点工作如同套上“紧箍咒”,浑身不自在。

   (三)什么是“不敢为”? 这是从担当意识层面上说的。个别党员干部缺乏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责任意识淡漠,在其位不谋其政;遇事当“和事老”,无原则地“和稀泥”;发生问题,敷衍塞责,热衷于“嘴皮子”功夫,害怕得罪人、害怕挑战、害怕失败,遇到“难缠”的人、“难缠”事躲着走、绕着走。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四)什么是“不作为”?这是从失职行为上说的。就是“为官不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缺失,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事项不履职尽责,监管不力,敷衍应付。对所负责的工作不了解、不深入,工作不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对有关单位、部门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抓、不管、不敢当,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贪、不占、也不干。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些都是不作为的表现。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全面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

“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对象是全体班子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重点是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重要科室(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核心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作风建设;关键是按照“严”和“实”的标准,解决好个别党员干部“四个不为”问题,切实以“想为、敢为、能为、善为”来树立形象、推动工作、加快发展。“四个不为”的专项整治,概括为“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最后创“五星科室”。一是查找纪律规矩意识牢不牢,着力解决大局意识不强、纪律松懈、不讲规矩的问题,树立尊纪守规、政治过硬的形象;二是查找业务本领强不强,着力解决能力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树立勤奋好学、本领过硬的形象;三是查找工作作风实不实,着力解决心浮气躁、不思进取、工作浮漂的问题,树立求真务实、作风过硬的形象;四是查找廉洁自律严不严,着力解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树立廉洁从政、严守政治规矩的形象;五是查找担当意识强不强,着力解决不敢监管、不会监管的问题,树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形象。

(一)加强学习,着力解决不想为的问题。必须承认,不想为是责任感在弱化。尤其是在当前问责惩处高压的情况下,少数党员干部甘做“传声筒”,充当“公堂中的木偶”,“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在谋事”,混日子,熬年头,甘当“庙里撞钟的和尚”。我们将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同时开展“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为主题的思想大讨论。将《准则》和《条例》作为主要内容,组织知识竞赛,超过6人的科室,抽出3人组成一个参赛队伍,不超过6人的科室合并组成一个参赛队伍,通过预赛、复赛、决赛的程序,最终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对优秀选手进行表彰。邀请市纪委领导给我们上廉政党课,通过学习让心灵得到洗礼,让党性得到锻炼,从而转变思维方式,转变思想作风,解决少数干部事业心不强、责任感不强、工作不思进取等不想为的现象。

(二)提升素质,着力解决不能为的问题。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不能为,主要是因为平时疏于学习,对住建领域新的政策不钻研、不熟悉,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甚至束手无策,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因此,要解决不能为的问题,必须提升素质。一要端正思想,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当官就要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当公仆、勤于奉献”的为民情怀。二要正面引导,既要用焦裕禄、史来贺等先进典型的事迹来影响人教育人,也要结合平时的工作,积极宣传我们身边涌现出来的可信、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增强其可信度和带动力,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干事氛围。三要增强本领,积极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业务培训,以解读改革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业务素养为重点内容,不断加大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局党组研究,选出10名科长开展“讲好我的一堂课”活动,通过素质的提升解决工作“乏力”的现象,不断提升做好住建工作的能力,进而解决不能为的问题。

(三)树立导向,着力解决不敢为的问题。客观地讲,不敢为,既有干部敢不敢担当的问题,也有导向不明的因素。特别是在当前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个别党员干部进入了一个“为官不易”的认识误区。因此,解决好不敢为的问题,必须抓好以下几点:一要重用有为者。改革干部管理使用机制,我们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及时提拔重用那些在工作上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能干成事的干部,切实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的用人导向,努力营造“学就学先进、干就干实事、争就争第一、创就创一流”的工作环境。二要处理怠政者。我们要制定科学合理、量化透明、操作性强的作风效能考核办法,坚持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内部和外部、日常与年终、群众评判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积极运用绩效考核、明察暗访等考核结果,对不敢为者,采取通报批评、转岗、轮岗、待岗等方式予以严厉惩处。三要宽容失败者。班子成员要为分管科室(单位)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为敢于创新的干部说话,为勇于干事的干部打气。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进而凝聚人心,汇聚正能量。

  (四)追究问责,着力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严格的讲,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个别党员干部对工作相互推脱,踢皮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落不到实处,效率低下,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要解决不作为问题,必须追究问责。一要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在一楼大厅、窗口单位等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来住建局办事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建议归纳整理,逐项整改。二要开展百家点题活动。召开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对科室(单位)进行评议,同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要严检查严问责。纪检监察室每周要对各科室(单位)明察暗访一遍,对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涣散、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淘宝、看电影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四要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疏于教育、监管不力的科室(单位)负责人,既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要坚决严肃处理那些对局党组部署置若罔闻、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对职责义务束之高阁、浑天度日、尸位素餐的党员干部,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通过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惩处、严厉的问责,让整日不在工作状态、只知道挑三拣四发议论的人无立足之地。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载体,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科室(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经局党组研究,我们已经制定了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带头排查问题、深挖根源、整改落实,为全局干部职工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单位)专项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的责任,要主动将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不当“甩手掌柜”。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严格程序,强化督查,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履责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严厉问责、从严治理,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考核奖惩制。我们今年要全面开展“五星科室”创建活动,全局所有行政科室和二级机构都要参与,设立学习进步星、诚信履诺星、服务奉献星、工作业绩星和文明和谐星。围绕“五星”,建立政绩考核评价标准和目标清晰的评价体系。采取半年一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科室门前悬挂“星级牌”,接受大家的评判。同时,将创建评比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有机联系。对“五星科室”创建工作落后的科室(单位)要进行惩处,取消科室和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资格。通过勤者彰、庸者罚,在系统内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活动办、信息科要对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及时宣传报道,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加强宣传。要积极探索方法,把握规律,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三)实行督查问责制。严查督导是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按照方案要求,把自查结果、整改要求、制度执行、责任追究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责任不明、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问题。要强化暗访督查,采取走访调查、跟踪办理等形式,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科室的暗访督查,多在一线发现和查处问题。要加强调研,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治理活动不偏不空,不走过场。纪检组监察室要按照“100%受理、100%查处、100%追究”的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严格追究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者的责任,决不能失之以软、失之以宽,着力以扎实有效的督查问责,推动活动开展,促进作风转变。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来促进我们局的作风转变。让我们住建人共同努力把全国文明单位的招牌擦的更亮,谢谢大家!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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