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市住建局质监站召开业务会议,提前谋划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冬季施工质量。
会议强调:质监站监督人员要提前采取监管措施,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质量,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做好技术交底和质量管控,并按照要求,做好冬季施工各项工作:一、当平均日温度低于5℃,且最低温度低于-3℃时,混凝土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对安排在冬期施工的项目,应编制该项目冬期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二、准备冬期施工保温材料和混凝土、砂浆早强抗冻外加剂、取暖加热燃料等。三、施工单位制定的冬季施工方案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批,对批准的冬季施工方案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测试数据做到真实可靠。四、商品混凝土运输时应对输送车外表进行保温处理。浇筑时采用机械振捣,振捣快速完成。混凝土浇筑完后加强养护,根据实际情况搭设暖棚或用草帘覆盖养护。五、冬季施工接缝混凝土时,在新混凝土浇筑前加热结合面5℃以上的温度,浇筑完成后,采取保温措施避免混凝土结合面受冻,直至新浇筑混凝土达到规定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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