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整治“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为重点,坚决消除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按照市住建局统一安排部署,市房屋征收办积极开展“四个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消极、精神懈怠,能力不足、不敢担当,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责、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做到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 三、治理范围 市房屋征收办党员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 四、治理内容 (一)工作落实不力 1、工作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2、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不落实,缓落实,打折扣,或组织协调不力,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3、对我市各区房屋征收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发生重大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4、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支部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工作敷衍塞责 1、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贻误工作或影响工作绩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置,或者因处置不力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中存在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等问题,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群众观念淡漠 1、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推诿、久拖不决,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工作措施 及步骤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房屋征收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艳敏 副组长:蔡松峰、李广宇 成员:王林海、郑凤丽、李萌、刘丙荣、曹素梅、李颖、周红梅 具体措施: (一)抓抓好动员、部署。 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广泛深入动员;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 (二)开展思想大讨论,做好公开承诺。 组织党员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围绕“四个不为”问题,以“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为主题,开展思想大讨论活动,并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好住建局专项治理统一部署。 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与全局同步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向局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紧紧跟随市住建局统一步骤分阶段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四个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二)强化督促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倾向。 (三)营造活动氛围。坚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学先进、树典型,并对市纪委通报的负面典型进行剖析,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全单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2016年2月29日
附:征收办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第一阶段集中学习计划时间
征收办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治理第一阶段集中学习计划时间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领学人员 | 3月4日 |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 蔡松峰 | 3月8日 |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 王林海 | 3月10日 |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思想大讨论并上报大讨论落实情况 | 杨艳敏 | 3月15日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刘丙荣 | 3月18日 |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 蔡松峰 | 3月22日 | 王金启局长在“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 王林海 | 3月25日 | 传达市纪委相关通报及“清风商丘”曝光的违纪问题 | 刘丙荣 | 3月28日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李萌 | 3月31日 | 上报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心得体会 |
|
|